1. 您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1:30)致电95550,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xa.cn查询您保障的详细信息。
2. 本计划的成年人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未成年人的投保年龄为60天至17周岁。被保险人仅限为1-3类职业投保。
3.
根据保监发〔2015〕90号的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但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以及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投保年龄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投保年龄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故对于被保险人的投保限额超过上述规定的,我司不再承保,若尚未达到限额的,本公司仅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
4.
急性病身故(含猝死)指被保险人遭受经急诊及临床医学诊断需进行紧急治疗以避免生命或健康永久性损伤的突发病症,且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前未曾接受治疗的急性疾病并在该疾病发生之后48小时内因该急性病造成的身故。突发急性病不包括受保前已存在之病症、慢性病、精神病、精神分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牙齿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必须进行的牙科门诊治疗不在此限)、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器官移植。
5. 本保单仅承保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发生的保险责任。
6.
本保险医疗相关保障限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医疗费用,北京平谷区、湖南省、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河北省廊坊市、河北省承德市、山东省禹城市、江苏省沭阳市、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和邳县除外)、河南省信阳市的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除烧、烫伤治疗外,部队及武警医院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予理赔。
7.
本产品不承保:任何种类的速度竞赛或比赛(徒步除外)、竞技性冬季运动、极限运动,海拔5000米以上的攀登、滑雪、高山滑翔、极地探险,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跳伞、空中跳跃、狩猎、蹦极、潜水(下潜深度超过18米),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武术、拳击的运动或特技表演。
8. 本产品不承保任何职业或半职业的体育运动及有奖金的赛事活动。
9. 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仅限投保一份,多投无效。
10.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有权书面通知本公司解除本合同,本公司将全额退还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有权书面通知本公司解除本合同。对于保险期间内无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下述计算公式退还保险费:如投保人在本合同成立时选择交清保险费,退还保险费金额=已交保险费*(1-退保手续费比例)*(原保险期间-已经过的保险期间)/原保险期间。退保手续费比例为25%,保险期间按日计算。如投保人在本合同成立时选择保费分期缴付方式,退还保险费金额=本合同的当期保险费×(1-当期实际经过天数/当期实际天数)×(1-退保手续费比例)。退保手续费比例为2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对于保险期间内已有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11.
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侵略、外敌行为、敌对(不论是否宣战)、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或篡权、受任何政府或国家权力机构的指挥对财产的没收或国有化或征用或毁坏或破坏的、暴乱骚乱。本计划不承保前往现阶段已处于战争状态、已被宣告为紧急状态;或在将来处于战争状态、被宣告为紧急状态的地区和国家的旅行者。
12.
您可以向本公司业务人员或代理商索取保险条款,或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95550、或登录本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保险条款;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免责条款、赔偿限额、免赔额、一般条件等黑体字/彩色标题标注的条款内容,如有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或代理商进行询问,如未询问,视同已经对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13. 投保人未能披露与本保险相关之重大事实可能导致本保险无效。重大事实是指可能影响保险公司风险评估或接受投保申请与否之事实。如果投保人不能确定某些事实是否属于应披露之重大事实,请予以披露。
14. 本保险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客服热线:95550。
15. 请您了解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了监管要求,若需进一步了解本公司最新季度的偿付能力信息及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登录安盛天平保险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该信息可以作为您决定是否投保的参考信息。
16. 本产品自投保成功后第四日零时生效。
1. 您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1:30)致电95550,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xa.cn查询您保障的详细信息。
2. 本计划的成年人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未成年人的投保年龄为60天至17周岁。被保险人仅限为1-3类职业投保。
3.
根据保监发〔2015〕90号的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但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以及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投保年龄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投保年龄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故对于被保险人的投保限额超过上述规定的,我司不再承保,若尚未达到限额的,本公司仅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
4.
急性病身故(含猝死)指被保险人遭受经急诊及临床医学诊断需进行紧急治疗以避免生命或健康永久性损伤的突发病症,且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前未曾接受治疗的急性疾病并在该疾病发生之后48小时内因该急性病造成的身故。突发急性病不包括受保前已存在之病症、慢性病、精神病、精神分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牙齿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必须进行的牙科门诊治疗不在此限)、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器官移植。
5. 本保单仅承保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发生的保险责任。
6.
本保险医疗相关保障限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发生的医疗费用,北京平谷区、湖南省、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河北省廊坊市、河北省承德市、山东省禹城市、江苏省沭阳市、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和邳县除外)、河南省信阳市的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除烧、烫伤治疗外,部队及武警医院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予理赔。
7.
本产品不承保:任何种类的速度竞赛或比赛(徒步除外)、竞技性冬季运动、极限运动,海拔5000米以上的攀登、滑雪、高山滑翔、极地探险,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跳伞、空中跳跃、狩猎、蹦极、潜水(下潜深度超过18米),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武术、拳击的运动或特技表演。
8. 本产品不承保任何职业或半职业的体育运动及有奖金的赛事活动。
9. 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仅限投保一份,多投无效。
10.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有权书面通知本公司解除本合同,本公司将全额退还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有权书面通知本公司解除本合同。对于保险期间内无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下述计算公式退还保险费:如投保人在本合同成立时选择交清保险费,退还保险费金额=已交保险费*(1-退保手续费比例)*(原保险期间-已经过的保险期间)/原保险期间。退保手续费比例为25%,保险期间按日计算。如投保人在本合同成立时选择保费分期缴付方式,退还保险费金额=本合同的当期保险费×(1-当期实际经过天数/当期实际天数)×(1-退保手续费比例)。退保手续费比例为2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对于保险期间内已有理赔记录的被保险人,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11.
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侵略、外敌行为、敌对(不论是否宣战)、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或篡权、受任何政府或国家权力机构的指挥对财产的没收或国有化或征用或毁坏或破坏的、暴乱骚乱。本计划不承保前往现阶段已处于战争状态、已被宣告为紧急状态;或在将来处于战争状态、被宣告为紧急状态的地区和国家的旅行者。
12.
您可以向本公司业务人员或代理商索取保险条款,或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95550、或登录本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保险条款;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免责条款、赔偿限额、免赔额、一般条件等黑体字/彩色标题标注的条款内容,如有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或代理商进行询问,如未询问,视同已经对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13. 投保人未能披露与本保险相关之重大事实可能导致本保险无效。重大事实是指可能影响保险公司风险评估或接受投保申请与否之事实。如果投保人不能确定某些事实是否属于应披露之重大事实,请予以披露。
14. 本保险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客服热线:95550。
15. 请您了解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了监管要求,若需进一步了解本公司最新季度的偿付能力信息及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登录安盛天平保险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该信息可以作为您决定是否投保的参考信息。
16. 本产品自投保成功后第四日零时生效。
17. 以下内容仅限 “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额5万元)”保障:
1)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或在等待期90天后确诊初次罹患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本保险按照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2) 等待期: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时,等待期为90天。连续投保及因意外事故导致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不计等待期;
3)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a)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b)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c)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d)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e)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 “经输血原因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及 “器官移植原因导致HIV感染”不在此限);
f)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g)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h) 遗传性疾病(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肾髓质囊性病”及“严重肝豆状核变性”不在此限),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4) 本保障续保时需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若续保前已在本保障下申请理赔或已获得赔偿,本公司不再接受本保障续保。
18.
等待期后,被保险人若罹患符合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可致电服务热线400-8206-533,享受由椋鸟健康提供的就医绿色通道(专家门诊、住院安排各一次)、住院探视(一次)、基因检测(一次)、医后随访(一次)、中医理疗(一次)、营养方案(一次)以及住院费用垫付的服务。
基因检测服务范围为全国。绿色通道及住院费用垫付服务范围为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石家庄、深圳、武汉、重庆、西安、福州、长沙、厦门、郑州、济南、成都、青岛、沈阳、南京、大连、苏州、杭州、南通、温州、合肥、宁波、南宁、贵州、贵阳、南昌、桂林、昆明等全国200多个城市近1300家公立三甲医院普通部。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并罹患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需在异地就医时,在被保险人使用社保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可享受保障范围内住院费用100%垫付服务。被保险人若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参保但在就医时无法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无法申请住院费用垫付服务。
*注:以上有关医疗服务所对应的城市和医院名单可致电服务热线400-8206-533查询。
1.您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1:30)致电95550,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s://www.axa.cn 查询您保障的详细信息。
2.本保险下每一被保险地址仅限投保一个计划,总保险金额为“订单份数”乘以“保险金额”,“订单份数”最多为20份,多投无效。
3.若投保了多份保单,当发生保险事故时该次事故的免赔额仅扣除一次,免赔额不随订单份数累加。
4.本保险中的投保房屋仅限定于私人居住的住宅,不承保任何用作商业用途的住宅。
5.本保险不承保正在建造、装修,尚未交付使用、验收的房屋。
6.本保险仅承保中国大陆地区(除港澳台)且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的房屋。
7.本保险产品不承保由地震、海啸造成的房屋损失。
8.本保险不承保合租2户以上的房屋。
9.请您在投保时列明被保险地址所在省、市、县、区、街道、小区及门牌号等信息,且该被保险地址须与其房产证地址信息一致。
10.您可以向本公司业务人员索取保险条款,或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95550、或登录本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保单及保险条款;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免责条款、赔偿限额、免赔额、一般条件等黑体字/彩色标题标注的条款内容,如有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询问。
11.投保人未能披露与本保险相关之重大事实可能导致本保险无效。重大事实是指可能影响保险公司风险评估或接受投保申请与否之事实。如果投保人不能确定某些事实是否属于应披露之重大事实,请予以披露。
12.本保险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客服热线:95550。
13.请您了解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了监管要求,若需进一步了解本公司最新季度的偿付能力信息及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登录安盛天平保险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该信息可以作为您决定是否投保的参考信息。
1.您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1:30)致电95550,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s://www.axa.cn 查询您保障的详细信息。
2.本保险中的投保房屋仅限定于私人居住的住宅,不承保任何用作商业用途的住宅,不承保任何农村自建房。
3.本保险不承保正在建造、装修,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房屋。
4.本保险仅承保中国大陆地区(除港澳台)且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的房屋。
5.本保险不承保由地震、海啸造成的房屋损失。
6.本保险每个被保险地址仅限投保一份,多投无效。
7.本保险不承保合租2户以上的房屋。
8.请您在投保时列明被保险地址所在省、市、县、区、街道、小区及门牌号等信息,且该被保险地址须与其房产证地址信息一致。
9.您可以向本公司业务人员索取保险条款,或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95550、或登录本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保单及保险条款;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免责条款、赔偿限额、免赔额、一般条件等黑体字/彩色标题标注的条款内容,如有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询问。
10.投保人未能披露与本保险相关之重大事实可能导致本保险无效。重大事实是指可能影响保险公司风险评估或接受投保申请与否之事实。如果投保人不能确定某些事实是否属于应披露之重大事实,请予以披露。
11.本保险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客服热线:95550。
12.请您了解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了监管要求,若需进一步了解本公司最新季度的偿付能力信息及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登录安盛天平保险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该信息可以作为您决定是否投保的参考信息。